信息化程度已成为21世纪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对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及其信息技术应用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有利于 更好地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向信息社会迈进的程度、把握潜在的市场机会和制定进一步的发展战略。近几年来,一些国家、国际组织或企业陆续推出了评估体系,虽然,各种评估体系的名称不同(如信息化指数、信息社会指数、网络化准备指数、电子经济等),但其实质都是为了衡量国家(或地区)或国家内各地区的信息化发展水平。
目前,我国正在抓紧制定自己的信息化水平评估体系。而在下面的文章中,介绍了国外已经公布的六种信息化评估体系,并对其进行了对比分析,相信这些国外经验都有一定的可借鉴之处。
各国信息化水平评估体系差别
韩国:“信息化指数”评估体系
韩国“信息化指数”评估体系是由韩国电算院组织制定并实施评估的。自1995年起,韩国电算院开始对世界上50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程度进行评估和比较分析,并每年以“信息化指数”(Informatization Index)的方式公布其评估结果。
1.评估要素构成
韩国“信息化指数”评估体系由两级评估要素构成,具体包括计算机、因特网、电信、广播4个第一级要素,以及每百人PC拥有量、每千人因特网主机拥有量、每千人中因特网用户数、每千人拥有固定电话主线数、每千人移动电话拥有量、每百户家庭电视机拥有量、每百户家庭有线电视用户数7个第二级要素(评估表略)。
2.计算方法
韩国电算院在具体计算“信息化指数”时,根据各项要素的重要程度为其赋予了不同的权重(具体权重分配情况未予以公布)。评估体系涉及的统计数据来源于国际电信联盟(ITU)每年公布的“世界电信指标数据库”。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
2002年,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对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中国香港、爱尔兰、意大利、挪威、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瑞典、中国台湾、英国和美国等14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并以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NOIE Index)的形式在题为《澳大利亚目前在排行榜上的地位》的报告中公布了评估结果。
1.评估要素构成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直接由23个具体要素构成,分别是:拥有1条固定电话主线的家庭所占的比例、拥有2条(或以上)固定电话主线的家庭所占的比例、拥有移动电话的成人所占的比例、拥有或租用PC的家庭所占的比例、家庭上网率、因特网接入速度、通过家庭PC上网的用户所占的比例、成人上网的比例、在家或单位上网的成人所占的比例、使用因特网的成人所占的比例、上网成人的性别差异、上网成人的年龄差异、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平均服务人数、安全服务器的相对数量、高峰期使用因特网40小时的费用、租用每秒2兆位线路的费用、平均每月上网次数和时间、进行网上购物的成人所占的比例、BtoC交易额占GDP比例、BtoB交易额占GDP比例、政府在线服务渗透程度、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电子商务准备度(评估表略)。
2.计算方法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为所有要素赋予了相同的权重。在计算每项要素得分时,则根据要素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1)直接将计算结果或百分点作为得分
澳大利亚“信息经济办公室指数”评估体系包含的大部分要素是有关普及率和渗透率的,计算时直接将百分点作为该项要素的得分或直接将计算结果作为该项得分。例如一个国家使用因特网的成人所占的比例为72%,那么这个国家该项要素的得分为72。又如美国安全服务器的相对数量为49台,其该项得分即为49。这些要素的序号分别为:1、2、3、4、5、6、7、8、9、10、14、17、18、21、22、23。
(2)对标得分
对于将绝对数据进行比较的要素,则具有最高水平的国家(或地区)的得分为100,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分值是通过与其对比得出的。如高峰期使用因特网40小时的费用,美国最低(23.8美元),得分为100;爱尔兰最高(75.4美元),是美国的3.2倍,这样爱尔兰的得分为32(100÷3.2=32)。又如BtoC交易额占GDP比例,美国最高(0.713%),得分为100;爱尔兰最低(0.024%),得分为3(0.024÷0.713×100=3)。这些要素的序号分别为:13、15、16、19、20。
(3)差异程度得分
对于涉及性别和年龄等差异的要素,则通过计算出其差异程度来确定得分。如澳大利亚男女公众中因特网用户的比例分别为73%和72%,其差异性得分为99〔100-(73-72)=99〕。这些要素的序号分别为:11、12。